为更好地管理图书馆馆舍空间,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提高馆内服务设施利用率,充分发挥图书馆辅助教学科研的功能,促进图书馆资源的公平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空间”指图书馆所有区域,包括书(刊)架区、座位区、设备区、展览区、休闲区、存包柜、静音仓、研修间、研讨室、多功能厅、艺术鉴赏厅、楼梯间、水房、卫生间等。
本办法所称“违规放置的个人物品”指在本办法规定的空间内用于占座、离馆未带走、长时间占用存包柜、长时间占用静音仓、堵塞消防通道或者藏匿于隐蔽空间等各类个人物品。
一、读者行为规范
1.读者在馆内应保持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打闹嬉戏,请将手机调至静音。
2.不得随意移动馆内的桌子、椅子、凳子、沙发等设施。
3.请勿在图书馆瘫坐、躺卧,避免影响其他读者。
4.为保持图书馆的整洁与卫生,不得将与阅读、学习无关的食品、生活用品带入图书馆,离馆时请检查自己的物品是否带齐,同时请带走自己的垃圾,不得在馆内任何空间存放个人物品。
5.请勿在台灯上方放置任何物品。离开座位时,应当主动关闭台灯。
6.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插线板与电器,注意避免发生火灾。
7.一人一座,不得使用馆藏图书或者个人物品占座。对于读者的占座行为,图书馆有权予以劝告与制止。
二、座位预约管理
1.读者应使用座位管理系统进行选座,先预约后使用。
2.已预约读者与未预约读者就同一座位的使用问题发生纠纷,读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已预约当前座位的读者有权在相应的时间段内优先使用该座位。
三、违规放置的个人物品的清理
读者违规放置的个人物品,图书馆不负有保管义务。如有丢失、损毁,读者自行负责。
1.清理时间
(1)图书馆每日闭馆后清理座位区、存包柜等区域违规放置的个人物品。
(2)违规放置于消防安全区、自助设备区、静音仓、研修间等可能影响读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阻碍图书馆提供服务等重点区域的个人物品,图书馆有权随时清理。
2.清理方法
(1)读者用于占座或者藏匿的馆藏图书,图书馆将其还书上架。对违规放置的、已被借阅的图书,读者自行负责图书安全,如发生图书逾期或者遗失等情况,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处理。
(2)清理出的食品与饮料直接丢弃。
(3)其他违规放置的个人物品集中到图书馆指定位置,停留时间为十日,在此期间读者可以申请领取。十日后,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图书馆将集中处理。
3.领取办法
读者须于十日内(自清理之日起算),在图书馆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读者违规放置物品申领表》后,本人持校园卡原件与纸质《读者违规放置物品申领表》,到图书馆服务台,经工作人员核验后领取。领取完毕,读者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