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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平
发布单位:图书馆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19

男,1930年12月出生,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后,历任北京政法学院民法教研究主任,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席;《物权法》和《民法典》起草专家组组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江平教授是我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建树卓著。 是国务院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受到江泽民、朱容基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和看望。1988年当选为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期间为推动我国的立法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
江平教授曾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订,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在《公司法》、《合伙法》、《合同法》的制订中起了重要作用。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讲授中国民法、罗马法、公司法等课程。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

江平教授的主要著作有(包括主编,与人合著):《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1984)、《民法教程》(1985)、《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法人制度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等。